海賊王
2018年4月25日 星期三
曾蔭權就定罪提出上訴 (港聞) 2018/04/26 頭條日報 Headline Daily - 頭條網 曾蔭權在任期間因參與行政會議批出雄濤廣播牌照時,未申報與雄濤大股東洽租名下深圳豪宅,去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二十個月。曾蔭權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上訴庭昨進行聆訊,曾的代表律師指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要求撤銷有關定罪。 曾蔭權昨由太太曾鮑笑薇陪同到高等法院應訊。代表曾蔭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ogmery在上訴庭陳詞時提出三項上訴理據,包括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沒有就「犯案動機」作解釋;原審法官沒有向陪審員提供適當的法律指引;原審法官在案中沒有任何貪污證據下,錯誤引導陪審團。 Montogmery續指,案中有關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的兩度審訊,陪審員均未能達成有效裁決,反映案中的租約屬公平交易,故不能假定案中涉及貪污或利益輸送,而曾沒有向行會申報租約,亦只有行會成員知悉,沒有對公眾造成損害,故不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刑事罪行。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反問,時任行會成員兼雄濤股東夏佳理亦有申報利益,作為行政長官則沒有申報,公眾會有何猜想?Montogmery指,夏佳理是股東,但行政長官並沒有金錢利益,若要衡量對公眾造成的損害,就要先釐清甚麼是行為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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