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賊王
2018年4月25日 星期三
人身傷害賠償判決易有誤差 法改會倡引入按期賠款機制 (港聞) 2018/04/26 頭條日報 Headline Daily - 頭條網 按現行法律下,法庭在處理人身傷害賠償時,均須作出一次性賠償金額判決,往往容易出現誤差。法律改革委員會昨建議,引入按期賠款機制,並檢討計算賠償額的折扣率,將金額與通脹掛鈎,昨日起展開四個月公眾諮詢。 法改會轄下的人身傷害個案按期支付未來金錢損失賠款小組委員會昨發表諮詢文件,指法庭現時計算賠償額時,會假設傷者會以收入投資,每年可獲得最多百分之二點五的回報。委員會認為,有關做法是對投資前景過份樂觀及忽略通脹,指現時投資回報率已大大降低,若沿用此折扣率,傷者會有損失。委員會參考外國做法後,建議引入按期付款機制,將金額與通脹掛鈎,涉事一方需要終身向事主賠償,但由於涉及行政費用,做法不適合小額申索。 委員會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偉文表示,折扣率的訂定、檢討的頻密度應採用甚麼機制,亦是今次諮詢的重點之一,委員會在此沒有既定立場,但他個人認為逐年檢討,時間上「可能會太短」,每三至五年檢討一次將較為可行。 梁偉文又坦言,以往審訊時需判以一次性的整筆支付款項,作補償原告人持續入息的損失,日後亦不會再作檢討,對法庭來說相當困難,亦往往容易帶來不精確及不科學的批評,故委員會歡迎持份者提出意見。
via 頭條日報 Headline Daily - 頭條網 https://ift.tt/2HrEcY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查看行動版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