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賊王
2018年3月26日 星期一
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賣冒牌日本蜜瓜果販罰款 (港聞) 2018/03/27 頭條日報 Headline Daily - 頭條網 五十歲生果商販位於深水埗大南街及桂林街店舖,今年初被海關關員「放蛇」揭發管有及供應共一百八十個報稱為「北海道」及「日本蜜瓜」,但原產地為中國內地的蜜瓜,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告承認四項管有及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罪,合共被判罰款六千元,為海關首宗檢控「冒牌日本蜜瓜」案件。 被告麥首忠求情時稱,「我本身唔係牟取暴利,我只係想促銷,已經賣得好平,希望法官輕判」。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反駁指,「促銷都唔能夠咁,賣得平都係咁話,咁人哋賣正貨嗰啲點呀」,並告誡被告「你自己做生意都知要老實啦」,指如再犯未必會只判罰款,不排除監禁式刑罰。 案情指,海關接獲線報今年一月二十三至二十四日展開調查,在深水埗大南街及桂林街的「順華新鮮蔬果專家」及「新界仔優質果菜」店舖各購買兩個蜜瓜,當時售貨員無法向海關關員證明其水果的原產地。海關調查顯示,被告從油麻地一家生果批發商購得一百八十個蜜瓜,被告明知其原產地為中國內地,但為了提升銷量訛稱貨品是日本蜜瓜並產自北海道,售價分別為十五元及二十五元。 售貨員亦指,被告指使他們在推銷有關產品時需聲稱為日本貨,沒有告訴他們蜜瓜的原產地。而被海關調查期間,兩舖已分別售出四十三個及七十二個虛假說的蜜瓜,其中包括關員「放蛇」購買的四個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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